我县玉山镇开展乡贤评选活动,促进乡村文明建设

为弘扬优秀乡贤文化,凝聚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精神力量,积极传递乡贤潜在的道德力量、榜样力量,充分发挥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用乡贤文化促进乡村文明、推动乡村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文化活力。经玉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近日开展乡贤评选活动。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进程中,一些在乡村社会建设、风习教化、乡里公共事务中贡献力量的乡绅,都被称为“乡贤”,由此而形成了乡贤文化。乡贤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乡贤文化是扎根于中国家乡的母土文化。

乡贤文化在我国古已有之。唐朝《史通杂述》记载:“郡书赤矜其乡贤,美其邦族”。明朝,朱元璋第16子朱曾撰《宁夏志》列举“乡贤”人物,开始建乡贤祠。凡进入乡贤祠的人既要有“惠政”,又要体现地方民众的意志;清代,不但建有乡贤祠,还把乡贤列入当地志书。


重构传统乡村文化,需要一批有奉献精神的乡贤。从乡村走出去的精英,或致仕,或求学,或经商,而回乡的乡贤,以自己的经验、学识、专长、技艺、财富以及文化修养参与新农村建设和治理。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文化道德力量可教化乡民、反哺桑梓、泽被乡里、温暖故土,对凝聚人心、促进和谐、重构乡村传统文化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