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2023年电动车文明出行倡议书

遂平县电动车文明出行倡议书

为保持省级文明城市称号,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向广大市民倡议做文明市民,文明交通出行。

      今年以来,我县涉及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尤其是因电动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逆行的行为,引发了事故损害后果增大,甚至发生人员重大伤亡交通事故。我国每年有将近20万的交通事故发生,电动车出交通事故占比高达60%,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致使颅脑受损死亡人数占骑乘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死亡总人数的90%,比例相当惊人。为提高广大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电动车伤亡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电动车驾驶人生命财产安全,遂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骑电动车逆行等不文明行为提出以下倡议:

一、“牢牢戴好”安全头盔

在驾乘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车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广大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常常谨记”载人规定

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广大中小学生要牢记:

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三、“时时牢记”交通法规

自觉做到有非机动车专用车道的按规定车道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右行驶。在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

四、“早早远离”大型货车

大货车在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存在视线盲区,转弯存在内轮差。自行车、电动车骑行人通过路口时,即使绿灯直行也要注意向后方观察,减速慢行,自觉远离大货车。

五、“多多提示”亲朋好友   

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电动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前期我们予以教育和劝导,对于拒不遵守者我们将会根据后期出台的相关交通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请您靠右行、不闯红灯;请您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严禁逆行!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文明出行,在路上多一份谨慎、多一份责任,携手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遂平县文明办

遂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