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实践活动的开展,努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着力建设全县人民共有的精神家园,推动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强大力量,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弘扬正气、传承美德为主题,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富强、文明、平安、美丽”新遂平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奖项设置

       第三届遂平县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孝老爱亲”、“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和“见义勇为”五大类型,原则上每种类型各评选2名,表彰遂平县道德模范10名,提名奖若干名。

三、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优秀人物。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以下类型标准:

     (一)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有血缘亲缘的亲属,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立足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文明家风;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二)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发明创造或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三)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高度的信誉。

     (四)助人为乐道德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较高赞誉。

     (五)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四、评选范围

       1、在遂平境内工作、生活或者在外省工作的遂平籍公民,符合遂平县各类道德模范标准的,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务、户籍,均可参评。

       2、已获得遂平县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五、组织领导

       1、成立“遂平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

       由县文明委组织,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牵头,县电视台、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为组委会成员单位,负责遂平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和评选等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与评选。

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尹永彪   县委副书记

副主任:马   莉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戚   斌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

张宏民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廷崇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张耀奎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城管局局长

            梁军锋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郑卫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胜利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陈   洁   团县委书记

             陈   芳   县妇联主席

            沈玉生   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长

            亓国清   县文广旅局副科级干部

            魏锋剑   县委宣传部干部

             杨   冰   县委宣传部干部

             许   江   县委宣传部干部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张耀奎兼任办公室主任。

       2、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应成立本级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级的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公示、开展学习宣传实践活动等工作。

六、评选程序

1、推荐报名。(时间:11月12日—11月22日)

       遂平县第三届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产生,按照属地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推荐人选先进事迹进行核实,并要征求计划生育、综治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检察、法院部门意见,并采取适当方式在推荐乡镇、单位进行公示,确保推荐质量。各乡镇推荐每个类别候选人各2名,县直单位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推荐1个类别以上的候选人。填写第三届道德模范推荐表一式两份,附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并发邮件至spxwmb @163.com,联系人:杨冰   电话:15290134999。

2、候选人初审。(11月23日—11月25日)由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每类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10名。

3、全民评选。(11月26日—11月30日)

评委会将所有正式候选人,通过电视台和遂平网站进行统一形象展示,接受社会大众的投票和监督;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在自愿的原则下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投票。

4、评选审定。(12月1日—12月3日)由组委会成员、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对正式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确定第三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人选。

5、社会公示( 12月4日—12月10日)将确定的第三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人选及其主要事迹在遂平电视台、“遂平广视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

6、命名表彰。择时召开遂平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表彰大会。号召全县人民向道德模范学习,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先进模范的热潮。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部门(单位),要把推荐评选道德模范活动作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尽快抽调得力人员,挖掘宣传本单位涌现出的道德模范,并及时整理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县文明办。
(二)发动群众、面向基层。推选工作要始终坚持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眼光向下、面向一线,要立足企业、村镇、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的先进人物,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集中宣传展示道德模范感人事迹。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逐级开展道德模范的学习宣传活动。要以道德模范感人事迹为鲜活教材,制作刊播一批宣传作品,集中宣传好人故事,努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舆论氛围,掀起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