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政府倡议公众绿色出行!


根据驻马店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启动驻马店市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响应的通知》(驻环攻坚办〔2019〕56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自2019年2月23日12:00起,全县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预警级别

2月23日12: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具体解除时间根据实时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另行通知。

二、管控措施

1. 工业污染管控

铸造企业(包含电炉、天然气炉)、砖瓦窑行业、混凝土搅拌站、石材加工企业实施停产;家具制造、机械制造、汽车维修停止喷涂作业;其他行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治。

2. 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

橙色预警期间全县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室外作业,各类道路施工停止作业,做好未清运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苫盖。所有物料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出场清洗,严禁带泥上路。城市道路增加湿法清扫频次,空气湿度较大时,停止雾炮和洒水作业,全部以湿扫和人工清扫为主;对人口密集区周边道路做到及时清洗清理路面,减少路面积尘。

3. 严格机动车管控

严格落实机动车区域限行规定,县城区实行重型货车和过境车辆绕行城区,县城内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实施禁行。高峰时段加强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怠速排放。白云纸业、平煤蓝天等重点用车企业,要合理调整运输量,减少物料运输频次,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进出厂区。

4. 其他管控措施

严格落实“禁烧禁燃禁烤”措施,全县境内禁止焚烧秸秆、树叶和垃圾,禁止露天烧烤。禁止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的餐饮单位营业。对经营性小煤炉、燃煤散烧、使用劣质煤的现象进行查处;取缔散煤销售点,对燃煤配送点抽查。

以上管控措施由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进行落实,如有违反,必须处理到位。

三、健康防护措施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尽量控制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四、倡导性措施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公众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停止开放景观灯光;排污单位控制产污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鼓励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